三亚市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
三亚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03]157号
三亚市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二00三年八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向社区延伸,加快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全国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为宗旨,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资源,努力实现企事业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内容
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其管理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主要内容是:
(一)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为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各项咨询服务;
(三)跟踪了解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四)帮助死亡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家庭申请丧葬费和遗属津贴;
(五)集中管理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组织企事业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建立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八)组织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康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在做好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劳动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机构设置
(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市、区(镇)、社区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模式。
1、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退休管理科加挂“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牌子,人员编制由4人增到5人,增加1人。
2、在河东、河西区管委会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各3名,设主任各1名。在各镇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同时加挂镇农村养老保障站牌子,实行2个牌子,一套人马。人员编制各2名,设主任1名,由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设专职人员1名,从镇政府核拨经费的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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