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企业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真正起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确保企业安全、高效、顺利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制定以下安全责任制:
一、治安、消防工作
(一)严格遵守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二)严禁在厂内赌博和做一切违法违纪的行为和活动及做一切违法的教派和迷信活动。
(三)严禁在厂内干一切与生产任务无关的私活。
(四)不得将外部人员带入厂内居住,有来客来访及家属探亲时,必须有安保科出具的证明,批准后方可。
(五)严禁私自携带厂内物品出厂。
(六)不得在厂区范围内生火做饭及燃放鞭炮和焰火。
(七)不得私自动用厂区内的消防器材及设备,更不得损坏。
(八)自驾车辆按指定的停车点停放,不得将车停在消防通道内及放置在影响厂内正常生产和各项业务活动的场所。停车后,注意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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