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
房屋租赁交通、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为各单位的安全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防火责任暂行规定》等规定,为确保承租单位或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特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甲方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房屋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所持手续、证件必须齐全,严禁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及危害社会安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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