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城区小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乡城县城区小学食品卫生
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学校特与学生食堂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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