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及打算
劳动保障人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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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一、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19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19]59号)要求和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19]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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