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外国人来华保证书
邀请外国人来华须知
(2011-01-01起施行)
(2011-07-08更新)
一、《邀请确认函》简介
★外国人在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来华商务签证或工作签证时,如应我使领馆要求,需提供国内部门出具的《邀请确认函》,可由国内邀请方向经外交部授权的部门申请。
★珠海市外事局经外交部授权,可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所邀请来华进行商务访问或工作的外国人审发《邀请确认函》。
★申请单位向我局申办《邀请确认函》,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受邀外国人凭此函到指定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二、《邀请确认函》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材料齐备)
★办理地址:珠海市香洲中心街27号外事局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2111701黄先生、2152092李小姐邮箱:zhws@zhuhai.gov.cn传真:2112711★材料下载网址:http:///
三、《邀请确认函》申办程序
(一)、备案
邀请单位在市外事局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备案手续。(备案为一年一审,请2010前备案的单位重新按以下资料要求报备)
备案所需表格资料可从珠海外事局网站表格下载。具体步骤及要求如下:
1、签署《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责任书》
2、认真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备案表》及,经法人代表本人亲笔签字(签名章或电脑扫描打
印的签名不予受理)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以上表格连同下述资料送送外事局办事窗口审验备案: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
《企业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年审)或其它注册、批复资料;《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两本);最新工商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材料(珠海工商部门网站打印);上年度国税局和地税局纳税证明(辖区国税分局/所、地税分局/所打印);如为免税
企业,请单位出具报告说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如为刚成立的一个月内的企业,可免提供。
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以上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
邀请单位向市外事局递交以下资料,申办《邀请确认函》。
★温馨提示。邀请外国人来华(邀请信)的拟入境时间建议预留一个月。
四、《邀请确认函》申办所需资料(按相应类别提供)
a受邀外国人为在我市有投资者,申请单位请提供以下资料:
1、详细完整填写的《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并经本单位及所在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加盖公章;
2、详细申请报告,须用带有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笺纸用简体中文打印,详述具体原因、来华活动内容、预计来华时间及次数、在华行程安排,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护照号码及职业等),签证地点,加盖公章。邀请外国人来华理由要真实可信并能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证明资料;
3、出具给外国人的正式邀请信(信笺纸打印,中文简体,公文格式,邀请人签名);
4、有外国人姓名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照片、姓名、出生年月、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护照尚存有效期须6个月以上;
6、曾来华外国人必须提供清晰的以往来华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外国人未出境的不予受理,外国人已持有效来华签证尚未过期的不予受理(申请在非本国籍地签证的须提供第三地居留许可或身份证);
7、其它辅助资料(以外事局解释为准,如需咨询可提前致电)。
b受邀外国人为在我市设有公司的国外母公司或分公司任职人员,申请单位请提供以下资料:
(未完,全文共4644字,当前显示14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