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大履职——市人大先进事迹材料
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市人大常委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也是牢记使命、忠实履职的一年。一年来,特别是换届以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大局,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探索创新,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强化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立场坚定,切实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使人大开展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年度工作安排、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市县乡人大换届、重要监督议题、县乡人大工作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政治领导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定大事、建队伍、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市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都及时开会研究,拿出贯彻落实措施,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健康发展。制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确保了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交流会,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就常委会及及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要求。
倾力服务大局在依法履职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一线”的要求,保持“一线”的状态,增强“一线”的责任,依法履职行权,确保了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项,做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6个。
更加注重法治建设,在推进依法治市上实现了新突破。坚持立法先行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漯河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年5月26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9月29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注重新出台法规的宣传,推动形成了遇事找法、管理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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