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标语
图书(阅览)室管理
1、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械,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阅览)室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览,推进素质教育开展。
2、学校应建立学校、图书(阅览)室、具体责任人三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对图书(阅览)室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都应作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
3、制定完善各种规定。建立《图书管理职职责》、《管理员一日工作流程表》、《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使用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方法》、《管理员岗位安全考核量化细则》等,并在室内悬挂张贴。
4、健全相关薄册。建立健全《教师借阅记录》、《学生借阅记录》、《图书(阅览)室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学生阅读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十防”措施落实情况记录》、《消防器材使用记录》、《外来人员入室登记簿》等。严格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贷出、收回帐册齐全。
5、图书(阅览)室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安装铝合金或铁制防盗窗,室内配备安全防盗报警系统,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6、图书(阅览)室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阅览室自然采光不少于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室内通风良好,备有防潮、防火砂以及1个干粉灭火器等器材;面积达到50平方米的图书室,还应配备1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按规定年检,保证各种器材完好无损,性能良好,不得挪作他用。采用煤炉取暖的图书(阅览)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图书管理员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有条件的学生要配备烟感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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