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书
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结合蓝岛海工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责任书。
一、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
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
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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