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附件3:
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铁腕治理各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和隐患排查重点
(一)整治重点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1)非法生产领域
①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建设的,以及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类别进行生产的;
②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和建设的;③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2)非法经营领域
①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且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的;③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④批发企业未执行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且无买卖合同的;
⑤零售经营者未向批发企业采购,与批发企业无购销合同且进货渠道不明的。
⑥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成品的。(3)非法储存领域
①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内的;
③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④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2、‚三超一改‛行为
(1)超许可范围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
(2)危险作业工(库)房现场作业人员超核定数量的;(3)成品、半成品、药物库房超核定药量储存,工房滞留药量超核定药量的;
(4)擅自改变工(库)房设计用途进行生产作业的;(5)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
(6)将高危险等级工序臵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生产的;
3、多股东分线承包行为
(1)企业多股东各自分别组织生产的;(2)将部分工(库)房、一条生产线或某个生产品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4、非法下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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