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座谈会上的讲话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1-2115:16
组厅字〔2010〕49号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部署。地方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与纪检机关配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现就落实工作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及时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学习,并组织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1),并填写回执寄回当地组织部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回执参考样稿见附件2)。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3)。
各地在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和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细化纪律要求,严加防范,重点整治。
要把纪律学习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将汇编部分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各级组织部门要将警示材料与《通知》一并印发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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