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政策明白纸
健康扶贫政策明白纸
一、医疗救助实施依据
根据《廊坊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廊人社发〔2017〕249号、《廊坊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卫发〔2017〕112号、《关于做好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廊卫发〔2017〕144号、《廊坊市城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廊卫发〔2017〕40号文件实施。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实施签约服务,力争在2017年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慢病患者“应签尽签”。
2、实施贫困慢病签约患者分类管理,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中医干预等服务。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的服务包项目和频次提供服务,动态掌握签约对象健康情况,并根据病情及时转诊,引导其合理就医。
三、农村贫困人口7种大病专项救治
组织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2018年底,7种大病集中救治要覆盖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四、城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1、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贫困患者(以下简称“参保贫困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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