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常天农[2009]6号
关于2009年度动物防疫、农村工作、农业(蔬菜)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城管科、财务科: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的主题,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动物防疫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制定动物防疫等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细则。附:
附件一:2009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二:2009年度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附件三:2009年度农业(蔬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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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5日
主题词:动物防疫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常州市天宁区农林局2009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15份附件一:
2009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巩固全区畜牧业稳定无疫的大好形势,现制定《2009年全区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动物防疫工作(70分)
1、基础免疫工作20分。生猪口蹄疫一免、二免及家禽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100%,狂犬病免疫密度达90%以上,且免疫标识100%配套得20分,免疫密度每下降1%扣2分,扣完为止,如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则取消考评资格。
2、“三大防疫行动”10分,按照区统一部署,搞好“春季突击防疫”“夏季生猪高热病防治及高温消毒灭源”、“秋、冬季防疫百日会战”三大行动,能按时完成并每周上报防疫进度,每次行动结束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得10分。
3、化验室监测30分,每季度市站抽血检测口蹄疫、禽流感抗体100%合格得30分,有一个不合格扣20分。
4、规模户监管10分,规模养殖户门前有监管牌,并经常上门做好免疫,消毒工作,及时做好动态监管表得10分。
二、产地检疫工作(10分)
有检疫申报牌并有检疫申报记录,按到检疫申报电话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门检疫,规范检查,出证。产地检疫率达90%得10分,每少1%扣1分,有一项不规范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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