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邮政总局各区邮政管理局所属各等级邮局设置标准
【法规名称】
交通部邮政总局各区邮政管理局所属各等级邮局设置标准【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3-01-16【正
文】
交通部邮政总局各区邮政管理局所属各等级邮局设置标准
第1条
本标准依交通部邮政总局邮区管理局组织通则第八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各等级邮局及支局区分如左:
一各等级邮局区分为特等、一等甲级、一等乙级、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
二支局分为特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戊级。
第3条
各等级邮局指设于左列地区具有独立邮件收揽投递系统之主要邮政机构:
一县、市以上政府所在地及重要乡、镇、市公所在地。
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交通冲要地区。
前项以外各局均为支局。
第4条
各等级邮局及支局之设置、等级之设置、,按“邮务收入”、“收寄及招领特种邮件”、“存簿结存及寿险保额”、“储汇寿及代理业务工作量”、“投递特种邮件”五项业务为标准。
前项标准依附表之规定。
附表:各等级邮局设置标准表
┌───┬──────────────────────────┐
│邮局│标准项目及每月平均数额│
│等级││
├─┬─┼────┬────┬────┬────┬───┬──┤
│邮│支│邮务收入│存簿结存│收寄及招│储汇寿及│投递特│每项│
│局│局│(元)│及寿险保│领特种邮│代理业务│种邮件│基数│
││││额(千元│件(件)│工作量(│(件)││
││││)││次、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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