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经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即将开始实施,它标志着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已纳入更加完善的法制化管理轨道。它的实施,对于依法做好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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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防震减灾三大战略要求,结合物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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