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质字[2017]49号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提升标准[共五篇]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的实施意见
青建管质字〔2009〕1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考核运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安全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市建委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印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考核运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动态考核对象
青岛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二、责任分工
(一)市建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考核信息汇总及结果公布,并具体负责在市内四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建管局质安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许可动态考核工作的统一协调。具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考核;负责安全生产许可动态考核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校验;负责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上报省建管局。
市安监站具体负责市内四区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考核,及时将日常施工现场安全行为录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系统,对录入动态考核系统的记录必须将证据材料进行存档备查。
(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考核,各区、市应明确责任部门,并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数据的录入与上报工作,及时将日常施工现场安全行为录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系统,对录入动态考核系统的记录必须将证据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并对记录的准确性负责。
三、考核数据录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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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