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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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发〔2016〕132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国家林业局2017年6月7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支撑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林业扶贫富民为主线,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林业行业特点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多主体协同推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高,技术转移队伍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林业科技对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推动一批有助于提升行业技术进步、示范带动效果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建成一批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生物产业基地、标准化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创建10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2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一批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渠道更加完善。
建成“互联网+”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林业科技成果网上对接和市场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选派6000名林业科技特派员,培养一批乡土专家,科技服务林农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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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1.建立林业科技成果库
加强林业科技成果登记,完善“国家林业科技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面向全国、覆盖各领域的科技成果集成大数据平台,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及时上传至数据平台。指导各地建立适于本地区的林业科技成果库,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咨询服务。完善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加强科技成果宣传推介。
2.发布先进适用林业科技成果
(未完,全文共5082字,当前显示14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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