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当地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必须24小时值班,认真接听灾情电话、电传,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到位。填写值班日志和地质灾害值班记录。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三、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签字后方可离岗。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会客访友,不做与防汛无关的任何事情。
五、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事先应按有关规定向主要领导请假,待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班内事务,由于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事务应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得出现因人为原因贻误时机而造成损失。
七、值班人员中要经常检查通信设备是否畅通,如果检查有故障
时,应及时和电信部门联系,督促维修,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灾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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