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营业税主要工作—按照进一步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营业税管理,不断提高税种管理水平。
1.贯彻落实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要求,落实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调整工作的同时,通过认真调研,对相关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地点一并进行了规范调整。并与相关处室积极沟通,
反复研究,制定了相应的税收征管措施,防止政策执行偏差和衔接过程中出现征管漏洞及纳税争议。跟踪金融保险业专业化管理具体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提高了营业税及其他地方税收的征管水平;
2.完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的调查、摸底、确认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试点行业范围的调整,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对行业划分的进一步明确,积极配合国税部门反复进行试点纳税人相关信息的移交、比对与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3.完成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
4.完成营业税差额征税项目调研工作,同时重点对建筑业总分包和劳务派遣营业税差额征税项目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反映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政策规范执行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5.积极完成营业税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为自治区地税局规范营业税减免税项目及报送资料要求,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二)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推行存量房评税软件应用。
在上年乌鲁木齐市存量房评税软件已基本完成本地化改造的基础上,根据乌鲁木齐实际情况,进一步对前台受理、价格核定等操作界面进行了本地化改造修订;完成与税收征管软件接口程序的开发工作;完成房屋相关信息进一步数据分析处理和校正工作;完成评估模型的校验、评估基准价格的测算和成交案例的分析处理工作,6月1日已开始投入软件试运行工作。
(三)财产行为税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土地使用税、房产税:(1)完成全市风电企业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存在问题及和征管建议;(2)完成新疆机场集团享受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调研报告;
2.耕地占用税: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3】
36号)文件精神,我处与征管处、信息处组成调研小组于4月底-5月初对各区(县)局耕地占用税征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与各级财政局、国土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意见,研究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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