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措施十六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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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分公司工程建设
“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措施十六条
(一)领导干部到岗到位
1.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建设现场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进行。
2.部门领导带头落实到岗到位要求,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
3.各工程建设部领导负责春季安全检查自查全过程组织,审定本单位春季安全检查自查计划安排,加强对春季安全检查自查计划和现场工作的督导。
4.现场各单位严格落实到岗到位制度和标准,停送电操作(两票执行)、大型设备吊装、深基坑开挖、带电调试、临近搭电体作业等工作,现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
(二)调试安全风险管控
5.各个阶段调试工作,担任调试工作不同主体单位,必须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自上而下建立明确的组织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明确第一责任人及主要人员的安全职责。现场各个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等安全工
1作制度,凡进入已经交付生产运行区域,严格执行生产(两票制度)及相关报审要求,处于基建阶段带电作业方案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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