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绿色文明工地 推行标准化管理
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建设怀邵衡铁路”的目标,为了规范中铁三局怀邵衡铁路项目的现场管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和股份公司《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通知》(铁劳〔1996〕85号)、《关于加强工程项目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中铁股份企(2009)116号)、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项目“星级”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本着“直观可视、简洁明晰、实用有效”的原则,把施工现场管理成为“规范有序、整齐清洁、安全可控、环境和谐”的现代文明工地,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成立文明标准化工地领导组,负责本项工作的管理、检查和考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项目党工委书记、项目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副经理)
成员。项目分部负责人、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遵循原则。坚持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统领项目文化建设全过程的原则;坚持行为识别系统规范项目和员工行为的原则;坚持视觉识别系统统一鲜明的原则;坚持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施工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的原则;坚持过程控制提高执行力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高标准、突出特色上水平的原则。
第四条
(未完,全文共1761字,当前显示5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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