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鄂伦春自治旗创建优秀村卫生室
鄂伦春自治旗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民族职业高中中从事专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教书育人楷模是为了表彰教育战线师德高尚、成绩显著、享有较高社会声望的特别突出的教师而特设的荣誉称号。教书育人楷模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业绩。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廉洁从教、师德高尚。能用良好的品德教育影响学生。在教育教学中因材施教,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具有较好的教师形象和较高的威信,事迹感人。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业务精湛,成绩显著。在教育教学方面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群众公认。近10年,曾获得旗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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