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思考
对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思考
农民工现象不是我国所独有,是所有国家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后的必然产物,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观察这种现象要高瞻远瞩,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要从经济社会的全局出发。只有这样,才抓住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牛鼻子”。
对农民工称谓的理解
我国经济发展快,从农业领域转移到非农领域的人数众多,加之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壮观的春节迁徙景象,形成了庞大的农民进城务工群体,国务院在《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中正式称这个群体为农民工。一些人认为农民工这个称谓带有歧视倾向。依作者的理解,这个称谓定位是准确的。它准确概括了农民从农村到城市,从农业领域到非农领域,现在仍迟迟徘徊在农村——城市——农村(没有融入城市)这种现象。同时也是表明这个特殊群体与农民与市民的不同,也表明了中央致力于解决这个群体问题的决心。一些城市把这部分人称为新市民,一些地方称为新×人(东莞称这些人为新莞人)。其实称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认认真真、持之以恒地致力于解决这个群体的问题,通过不懈努力将这部分人变成市民。到那时,农民工这个称谓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农民工伴随经济的发展而诞生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开始改革开放,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民也解决了温饱问题,对外开放外资进入大办工业,农民要致富城市需要工人,于是就有大量的农民告别妻儿老小、不辞千辛万苦来到城市。从农村到城市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其间是艰辛的。城市哪里需要农民工,哪里就出现了农民工的身影。为了谋得一份工作,不怕脏、险、累、苦和屈辱,因为求职者众而岗位寥寥。如果说这个时期看不到农民工现象不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资本在完成原始积累的话,还情有可原,而眼下已经建立起了庞大的工业体系和城市群落,已经到了出现“民工荒”制约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再不着手长远地解决农民工问题实在是没有道理的了。
对农民工现象形成历程的把握,有助于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农民工问题,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逐步解决直到消除农民工现象。
农民工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农民工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农村人口、农业生产者逐步减少是众多国家的普遍现象。发达国家中的美国农业人口比例为
2.4%,加拿大为2.8%,法国为3.2%,英国为1.9%,德国为2.8%。日本农村人口已经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1150万减少到330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890万减少到220万,日本农村居民只占总人口3%左右。我国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的实施,农业人口也在逐年减少,2007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4.9%,城镇人口5.9亿,比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分别增长13个百分点和2亿人,年均以2000万人的速度递增。但是在我国统计为5.9亿的城镇人口中,还有1.6亿是农业户籍人口,占到了城镇人口的27%。遵循这个发展规律,我们作决策才不会走弯路。
1.解决了农民工的问题才能解决好“三农”问题
(未完,全文共4557字,当前显示12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