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
【发布单位】
80402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1]8号【发布日期】
2001-01-18【生效日期】
2001-01-1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
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1]8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发票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要提高到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的高度来认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确保我省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工作的顺利进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
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的意见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二000年十一月九日)
(未完,全文共1864字,当前显示4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