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总结
**年5月份以来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增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尖山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院于5月12日召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1、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议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切踏实的搞好这次教育活动。
2、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二)、突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在查摆问题时,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
(三)从涉检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查找问题,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方面的检讨意见中查找问题,从复查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捕、不诉的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决定的案件中查找问题。
(四)要敢于暴露问题,不能因为怕丢丑、影响形象而遮遮掩掩,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要注意施展典型的教育作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
(五)制定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荣辱观教育侧重于思想道德建设,法治理念教育侧重于执法理念建设,它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是有机的统一,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所以,要把这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政治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搞好这三个活动,我们要从中探索出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新经验,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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