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剖析[定稿]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剖析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剖析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对土地互换、出租、入股、股份合作、转包等土地流转模式创新进行剖析,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改变耕地用途、法律冲突、风险不确定、侵害农户利益、融资困境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法律规范、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建设、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越来越难适应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自发地开展了一系列为了克服家庭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创新实践。对这些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进行剖析,推广可行做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对稳定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变革,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形式
对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创造出各种不同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比较典型的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1、农村土地互换
农村土地互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土地的承包方为了便于耕种或者规模种植的需要,交换自己的承包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相应的交换。最具代表性的为重庆江津模式和新疆沙湾模式。
(1)重庆江津模式。重庆江津模式是农村建设用地互换的典型代表。为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自2007年9月到2008年8月,江津区在重庆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试点。该试点的鲜明特点是由市场主导实施和指标跨区流转。2007年9月颁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试行意见》是指导试点的纲领性文件。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范围包括农民宅基地、废弃的工矿企业用地、公路等。江津区国土局统计数据显示,一期复垦,全区新增农用地面积4160亩,其中耕地面积2781亩。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为核心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挂钩做法成为江津推行土地改革的重要动力。当然,实现指标跨区流转得益于农村土地交易所的建成。农村土地交易所是重庆进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而向国务院申请的重要政策之一,其主要交易品种是农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村落公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整理并严格验收,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江津模式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是提供经费支持,政府复垦土地的成本,包括劳动力、安置补偿、新居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等,每亩花费4-5万元;其次是政府主导了指标流转、定价及收益分配。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有效缓解城镇发展用地的供求矛盾,促进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进程,改善了农户的生产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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