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基地管理制度
苗木种植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苗木种植基地管理,提高生产效益,确保安全生产,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苗木种植基地所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苗木种植基地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苗木种植基地隶属公司种植养殖部管理,基地设基地主管1人、配置熟练种植员4人。
第四条
各级职责
(一)行政部职责
1、负责基地所需各类人员的招聘、调配、解聘和工资核算;
2、负责基地所需各类后勤和办公物资的配置和调整;
3、负责基地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基地苗木、物资出入的监督检查。
5、负责苗木的建账管理。
(二)种植养殖部职责
1、负责苗木的采购和外调使用;
2、组织苗木的种植和养护;
3、管理苗木种植人员;
4、协调出入基地苗木的装卸和运输;
5、基地所需临时用工的计划和协调;
6、管理和合理使用基地配置的各类物资;
7、苗木种植人员的技术培训;
8、劳务用工计量计时的监督和汇总;
9、指导苗木病虫害防治;
10、建立苗木生长期情况记录档案;
11、负责基地的安全生产。
(三)基地主管职责
苗木种植基地主管在公司种植养殖部的领导下,负责基地的生产管理工作。
1、组织基地的安全和文明生产;
2、组织苗木的种植、养护和装卸;
3、苗木生产的计划、组织和人员的协调安排;
4、劳务用工计量计时;
5、组织苗木病虫害防治;
6、负责组织苗木基地技术人员的培训实施;
7、上级安排的种植基地其他工作。
(四)苗木种植员职责
苗木种植员在苗木基地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基地苗木的种植工作,其职责是:
1、按苗木种植计划,实施苗木种植工作;
2、建立苗木生长期动态档案;
3、负责苗木日常养护及管理工作;
4、负责出入基地苗木的装卸工作;
5、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协助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6、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五条
人员食宿管理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公司根据基地人员配置情况,统一租赁住房用于住宿及办公,除公司长驻基地人员外,其他临时用工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2、公司根据人员数量统一购买单人床,其他床上用品自行携带。
3、在基地住宿的人员夜晚休息时间不得从事或参与赌博行为及其他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影响正常作业。
(二)饮食管理:
1、临时用工人员的伙食自行解决。
2、在基地长住的固定人员可在基地自行建立食堂,所需水、电费由公司提供,其他费用自行解决。
3、长驻基地的固定人员由公司发放生活补助5元/天/人,由养殖种植项目部按照当月出勤情况,统计汇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各类人员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三)基地各类生产人员饮水由基地统一烧水供应,所需设备器材由公司提供,基地安排人员烧水。
第六条
人员考勤管理
(一)基地主管负责基地各类人员的考勤管理,根据长驻基地及临时用工分别制定签到考勤表及临时用工计量表,长驻基地人员签到考勤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签到表传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实际签到天数进行工资核算,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抽查。
(二)当月请假的,可与本月星期天加班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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