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劳务管理要求(参考版)
关于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一、关于分包有哪些法规规定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3、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
131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
22号)
5、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宁政发【2004】
238号)注:以上文件可登陆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网站(http://njjgc.nj.gov.cn)查询。
二、分包管理知识
1、问。什么是建筑工程分包。
答: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施工承、发包关
系。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受法律保护。
2、问。建筑工程分包有哪几类。
答: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
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的工程承包方式。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
3、问。对建筑施工企业分包有哪些要求。
答: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
4、问。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应采用何种合同文本。
答:原则上采用《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或建设部
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
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如分包合同不能详细阐明的,可在分包合
同后附加补充协议。
5、问。现有外省市建设管理部门为地方管理的需要,自行印制核发的上岗证书在南京地区是否有效。
6、问。转包、违法分包是如何界定的。
答:根据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
理办法》:
1、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
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2、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
于违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
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合
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
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另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
包企业商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
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视同违
法分包。
3、第十五条规定,“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
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
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7、问。对建筑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处罚和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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