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日常工作有安排,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深入基层指导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3、经常向主管领导和县关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政领导及时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
4、加强宣传、沟通、交流、知道,积极主动与组织部门和文明办取得联系,经常反映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推荐先进典型,提供新闻线索,组织撰写稿件。
5、驻会老干部每周坚持上班一至两天。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关工委常务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每年召开2次以上关工委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3、及时传达上级关工委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4、及时整理、反馈会议内容,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班子建设制度:
1.教育局关工委领导班子由分管领导、老同志及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共同组成,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调整。
2.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可由离退休的老同志担任,德育主任、共青团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人担任关工委委员。
3.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关工委的班子随校领导班子变动而进行调整,并报局关工委。
4.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领导开展关工工作的职责。
四、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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