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春防病预案
我省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威胁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帮助各地卫生部门和广大群众做好灾中、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我厅在总结历年来救灾防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救灾防病预案重新制定了《福建省救灾防病预案》,以供各地在开展救灾防病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实施。
一、分阶段分层次重点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受灾地区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分阶段分层次重点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型脑炎、炭疽、血吸虫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一)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重灾区要建立并且加强疫情监测点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测,要建立一般和重点相结合的县、乡、村级监测点,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适时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关相邻地区要建立疫情控制联防,及时沟通情况,协调防病工作。救灾防疫期间,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故情况的发布由卫生部授权省卫生厅统一负责,定期公布。
(二)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灾区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三)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以及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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