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医改办发5
松医改办发〔2011〕5号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完成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按照省政府医改办的总体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下称综合改革)己于9月30日结束。为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达到国务院医改工作中强基层建机制的根本目的,做好省政府近期对综合改革工作验收的准备,按照市政府领导意见,市医改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综合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导。现将《松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松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督导方案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松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督导方案
为迎接国家和省政府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
作的验收,全面完成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市医
改办组成督导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开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
革完成情况的督导。为做好这次督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目的
贯彻落实省、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督导检查各地基层
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完成情况,敦促未有效落实改革任务
县(区)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
务。
二、督导内容
(一)基层医疗单位综合改革涉及的人事制度改革、分
(未完,全文共1663字,当前显示5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