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机关党建调研报告
—坚持以人为本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和谐
近日,县委政法委安排专人,先后深入部分乡镇、政法各部门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在调研中自己发现,基层群众对政法干警工作作风有很大的意见,甚至有的还越级上访,对此,自己进行了客观冷静地分析,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形成调研材料。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四个方面的内涵是一个科学体系、统一整体。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重点是在政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政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视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具体来讲,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
感情问题就是立场问题,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感情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决定着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部署和工作效果。如果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政党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做出的决策部署,制定的政策措施,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就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反过
来,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做决策、办事情就不可能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政法机关是国家专政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职责。巩固政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说到底都是一个人心向背的问题。政法机关履行好工作职责,一方面要发挥好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及时有力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政法机关能不能履行好肩负的职责,第一位的就是要看是不是对人民群众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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