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太芝庙乡[五篇范例]
太芝庙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我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确保我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新邵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和《新邵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对象登记造册达100%,16~59周岁适龄人员登记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例达85%以上,实际缴费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例达80%以上。
二、时间
安排
(一)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1月5日)
1、组织培训。组织对乡村干部、各村协保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2、政策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和利用宣传栏、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会议动员。召开全乡实施新农保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人员界定阶段(2010年11月6日至2010年11月30日)
1、登记造册。各村要将所有参保对象、享受待遇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
2、初审。各村对新农保的参保对象和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初步的审核汇总,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3、核实公示。将符合新农保条件的参保对象,特别是直接享受养老待遇的农村老年居民在本村进行公示;对遗漏对象和不能列入的对象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名单再次公示。公示落实后,全乡汇总后上报到县农保站。
4、各村建好参保人员档册。
(三)启动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
1、县农保站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并建立个人档案,各村开展新农保基金的征缴工作。
2、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发放养老金。
3、对各村新农保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三、相关政策
(一)保障范围及参保对象
1、2010年9月30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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