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会务安排方案(通用)
大型会议会务安排工作规范
一、会前的策划工作
决定召开会议后,应做好会前的各项策划工作,包括:
1、商定与会人员范围(含嘉宾、领导、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
2、商定会议日程。
3、商定会场(含讨论地点)和会议住地的安排及讨论分组原则。
4、商定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印发工作。
5、商定会议报名和签到事项。
6、商定参观点的安排。
7、商定奖品、证书的发放安排或纪念品、奖品、证书的购买和制作工作。
8、商定新闻报道的有关事宜。
二、会议有关问题的请示
根据协调情况,提出关于会议有关具体问题的请示,即会务安排工作方案,报党、校办主任审核。请示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和主题。
2、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
3、会议的议程、日程安排方案,会议主持人、讲话人、发言人建议名单。
4、会场的布置和座位(含主席台)安排原则。
5、分组讨论的编组原则和召集人建议名单。
6、会议文件材料(含主持词、大会发言稿、参阅材料)的起草、审批、印发的原则。
7、奖品、证书的安排发放(含纪念品、奖品、证书的购买或制作要求)。
8、会议合影、参观的组织安排。
9、与会人员请假的原则。
10、新闻报道的原则。
11、与会人员或来宾的接待及食住行安排原则。
三、会议的通知
1、全校性会议,通知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名义发出。通知中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会议人员范围、请假要求、签到的时间和地点等。如召开视屏会议,通知中应明确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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