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心(院)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5月日)
同志们:
中心(院)自1984年开始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以来,已于1997年被授予为重庆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之后又在10年多的时间里,继续巩固创建成果,较好地保持了荣誉,同时在不断总结创建经验,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方式上取得了很好成效,2008,被重庆市精神领导小组授予为重庆直辖十年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重庆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动员大会,其目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动员中心(院)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攻坚战,扎实做好迎接重庆市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对我单位创建文明单位标兵的检查验收工作。中心(院)党委、行政班子对创建工作和今天的动员大会非常重视,之前还专题召开了创建工作会议,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工作办公室。这充分说明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当前中心(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心(院)的工作效率和良好形象,关系到中心(院)的长远建设与发展,关系到中心(院)全体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是对中心(院)干部职工执行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刚才,xxx同志宣读了中心(院)创建文明单位标1兵实施方案,为切实落实好后这个实施方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创建市文明单位标兵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呈现多样化,环保工作也正处在“三个转变”关键时期,环保干部的思想活动和生活方式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所有这些都赋予我们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新的使命、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是在新形势下,为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丰富、深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形式和内涵的重要举措,体现了重庆环保监测和科研人员的共同愿景和精神追求。我们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创建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和延伸,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高潮,为全面实现重庆环境监测与科研能力建设和实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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