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楚雄市位于云南省楚雄州中偏南西部,红河水系与金沙江水系分水岭地带。地处昆(明)畹(町)公路320国道线上。东邻禄丰县,南连双柏县,西接南华县,北同牟定县毗邻。楚雄市人民政府驻地鹿城镇,海拔1773米,距省会昆明152千米,辖区总面积4433平方公里。辖鹿城、东瓜、吕合、紫溪、东华、子午、苍岭、三街、八角、中山、新村、西舍路12个镇和大过口、大地基、树苴3个乡,152个村(居)民委员会,2829个村(居)民小组。楚雄市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0%以上,导致地质环境复杂、脆弱,地质灾害频发。2008年,楚雄市“11〃02”特大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市15个乡镇98.7%的村(居)委会和30.7%的群众共16.6万人(1975个村民小组40326户)受灾,造成29人死亡、30人失踪、17人受伤,民房倒损5850户21384间,市乡公路塌方778万立方米,农作物成灾4.67万亩,绝收5.62万亩,水库受损44座,小坝塘受损449座,沟渠受损1667条,全市因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13亿。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保障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近年来,楚雄市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有了不断提高。
-1
间,确保各隐患点24小时有人值守,各值班监测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
2.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切实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气象、水务、民政等18个政府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属有关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并实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联系各乡镇制度。各乡镇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隐患点具体明确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工作职责。
3.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测责任
(未完,全文共2702字,当前显示84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