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辽宁省党的建设研究会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重大决策,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辽宁省党建研究会对十六大以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铁岭和朝阳等市在一些县(市)、区、乡、镇和企业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问题进行了研究。
从调查情况看,感到这些地区和单位在探索发挥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既探索创新了许多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又建立了诸如代表职权、工作规则、代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既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调动了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密切了党委与代表、代表与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联系,扩大了党内民主,增强了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我们也感到,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一项崭新的制度,从制度安排到实践运用,达到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目的,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经过调研,我们对贯彻落实《暂行条例》、有效地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
1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对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
据问卷调查显示,目前,广大干部和党员对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绝大多数是赞成的,认为实行代表任期制很必要的占81.2%;也有相当数量的同志思想认识与实行代表任期制还不完全适应,认为:“现在发展的任务很重,工作节奏很快,许多领导干部,既担负行政领导工作,又多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既要参加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活动,又要参加党代表的活动,忙不过来。”有的同志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要搞议案、视察,党代表再搞,不是重复劳动,增加人力、财力的成本吗。”也有的代表认为:只实行代表任期制,代表不直接参与决策,仅仅提提意见,等于“隔着靴子挠痒痒”,作用不大。为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实行代表任期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自觉性,才能有效地落实代表任期制。
1、要强化执政党的理念,认清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深刻认识只有充分发挥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经常性的作用,密切党委与下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民意,接受对党员群众的监督,改进党的作风,有利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正是适应党的执政客观要求,将代表职责乃至责任由召开党代表
2大会的几天“扩容”和“延伸”成为常态化,将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到一个新的层级。
2、要强化“党的主体是党员”的理念,深刻认识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坚持党员主体地位的体现。深刻认识党的主体是党员,党的代表大会领导机关地位是党员授予的,党代表是党员的委托、授权者,代表的是广大党员的意志。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拓展了代表的履职空间,使党内民主在党代表大会的框架内有了具体的、常态的实现形式,使党代表具备了经常性参政议政的主体地位,这是推进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要增强党委“一班人”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党员主体意识,克服怕麻烦、图省事、急功近利的思想,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尊重代表的职权;要增强党代表“党员是党的主体”的意识和领导机关成员意识,纠正“代表是荣誉职务”的不正确认识,重视自己的职权,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自觉维护党代表大会领导机关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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