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衡山镇中心学校(本部)常规教学检查细则
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督促教师自觉地执行教学常规的要求,使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避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一、制度部分:
学校成立教学常规检查督导小组。组
长:赵丽
副组长:陆晓维
万利
项晨成
员:各教研组组长
检查督导小组的职责是检查、督促、指导任课教师认真执行教学常规;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单元达标质量分析、课后辅导、教研况等;认真填写教学情况统计表,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校。
(一)关于备课检查:
1、对教师的备课除教学常规规定的条款以外,还应强调每位教师须先备课后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手写体教案的书写要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类简化字和错别字。教案应是课时教案,课时教案应做到目标明确,过程清楚,设计合理,程序完整。每学期开学前应备好一周内容的课,写出一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出二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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