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试行)
一、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三、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四、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五、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六、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七、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十
一、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使用率。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一、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员。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三、学生心理保健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协助学校开展各种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同学积极参与。
3、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系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4、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辅导的学生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
5、协助学校、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
四、咨询室值班人员须知
1、咨询员及保健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未完,全文共6323字,当前显示14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