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处理操作方法
“问题学籍”(学校级)处理操作方法
(供参考)
学生的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系统后,系统会后台自动查重,如果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或“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将作为“问题学籍”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三种:
1.变更;
2.佐证;
3.删除。
操作步骤:
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内点选存在“问题学籍”的记录→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相关操作
1.“变更”处理。出现“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的一方,须作“变更”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内点选需要进行“变更”处理的记录,点击“变更”按钮,将学生的信息修改正确后,上传“变更材料”,上传完毕,点“保存”。
(1)如果是录入错误,修改正确后,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为“变更材料”;
(2)如果不是录入错误,则需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去核对,由公安部门修改正确,并上传正确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变更材料”。
2.“佐证”处理。不同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或者由于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而与本校的学生出现重复,须作“佐证”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内点选需要进行“佐证”处理的记录,点“佐证”按钮,上传“佐证材料”,上传完毕,点“保存”。
(1)不是同一个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2)由于学生变动等原因,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出现与本校的学生信息重复。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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