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作出的“把*建设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市20*年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开展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收费行为,着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推动学校依法、科学、民主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1870所,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学校参加评议,三年完成一轮循环,20*年评议中小学校622所。
1、市直属中小学校(7所)
*一中、*开滦二中、*二中、*开滦一中、*八中、*十中、*十一中。
2、县(市)区中小学校615所。(详表附后)
三、评议内容
(一)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不许违反国家规定乱招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许招收补习生(复读生),不许举办补习班(复读班);中小学不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许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特殊配置班级,禁止违反规定的乱补课行为。
(二)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禁止擅自立项收费,禁止超标准收费,禁止扩大范围收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禁止收取“借读费”、“片外费”。
(三)民主管理
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对学校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全面公开,做到制度健全、公开透明、运转规范。
(四)师德师风
(未完,全文共2346字,当前显示7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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