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实践教学方案
《税法》实践教学方案
指导教师:马艳平
适用班级:2009级会计4班、5班实践课时:30课时
实践方法:纳税计算、凭证使用、纳税申报、报表填写等
1.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时间:2课时形式:实例计算
给学生提供纳税人的销售、购买情况,要求学生准确核算增值税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2课时形式:纳税申报
给学生提供相应凭证、报表,要求学生进行报表制作、填写。
3.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时间:2课时形式:实例计算
给学生提供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情况,要求准确计算消费税额。
4.消费税纳税申报时间:2课时形式:纳税申报
(未完,全文共821字,当前显示25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