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控制失业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区就业带来的影响,缓解就业压力,开发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促进就业,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9〕2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市府发〔2009〕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就业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完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控制失业,促进劳动力尽快就业。
二、总体目标
2009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其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0人;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9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00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同比增幅控制在1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区直有关单位要将控制失业促进就业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目标责任人。
特区人民政府将对控制失业促进就业工作任务进行定期督查、动态监督和检查,实行月报告、季考核、年评定制度。
*特区2009年控制失业促进就业
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牵头
单位配合
单位
1、做好监测监控工作,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及时掌握新增劳动力未就业和企业关闭停产的动向。对本地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和稳定。人
事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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