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抓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施,改善我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现状,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农村卫生建设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从整体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区要完成省安排的69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新建的村卫生室在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要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努力配好、配足乡村医生,并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使农村医生基本能够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诊工作。
三、建设要求
㈠安排原则。优先安排在人员集中、交通方便,能发挥效益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的村、居委会不予安排。
㈡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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