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37号)、《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18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为确保工作科学有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这次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全区城镇居民的住房状况和城镇居民的真实住房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通过开展住房调查,为制定和完善“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住房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
本区所属镇(街)社区居委会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所有居民房屋(集体户、部队、院校住宅除外)。
三、调查样本
按照科学抽样方法,市政府确定*区样本量为10435户。
四、调查内容
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二)家庭现住房状况
(三)住房需求状况
(四)住房保障状况
(五)他处住房状况
五、时间进度
调查时间。20*年6月。9月;
调查时点:20*年7月1日;
入户调查时间。20*年7月10日。30日。
本次调查共分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应用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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