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号)及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结合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重点,强化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并细化应对措施,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和“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依法对烟花爆竹的销售、运输、储存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缔、严格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的违法活动,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由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城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管的信息交流与互通,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保持严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形成全方位、全时空、全过程的监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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