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等各方力量,全面深入地开展火灾隐患普查,真正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并在此基础上对“存量”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实事求是地分析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存量”火灾隐患的整治对策,确定整改方案和计划,逐步消除客观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
安排
9月25日至20*年4月底。
三、普查对象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一)普查对象。
此次普查主要调查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问题。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和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缺少或损坏等问题。
2、建筑问题。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问题。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问题。“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生活、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消防车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二)判定标准。
(未完,全文共1650字,当前显示5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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