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清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时桢,副市长宫宝弟担任;副组长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姜天奎,城建局局长孙兆有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城建局、市委稳定办、信访办、总工会主管领导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担任。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形式
此次清欠行动,以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为重点,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为主要形式,成立集中办案工作机构,全面清理和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典型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力争在春节前把全部投诉和检查发现的案件处理完毕,保证清欠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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