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客运出租市场环境,维护广大运输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
(二)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营运车辆。
(三)严厉查处节假日特别是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运营行为。
(四)重点查处为“黑车”充当保护伞的不法人员。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9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以及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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