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不断提高*电网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地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正确、有效处理*电网在调度运行中出现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本预案依据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及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下发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以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标准,结合*电网的实际制定。
1.2.2.本预案是《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下发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在*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方面的具体要求。
1.2.3.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调度系统包括变电所的运行值班单位。电网调度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的职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力系统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故障、电力设施(包括电网调度运行必须的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遭受严重破坏、重大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导致系统大面积停电等对*系统调度运行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对电网突发事件,按照“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人民政府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电网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指挥、协调电网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电网运行的恢复工作。
1.4.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相互协调、各负其责任”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调度系统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应急预案。按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相应电网的“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尽快恢复供电。负责调度机构工作场所电源保障的单位、部门制定“调度机构场所电源保障及抢修预案”。
1.4.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确保主网、保障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件范围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努力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和效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恢复县城等重点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电网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组)。*电网突发事件所有涉及电网恢复的应急处理工作均应服从应急处理领导组的统一指挥。
2.1.2.应急处理领导组
组长:李连宝
副组长:王亚辉
成员:李德纪飞孙瑜田庆国刘玮宋振宇暴强宫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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